坊間傳說我不愛吃麵包,不確。我是喜歡簡單的,像棍包。道理和女孩子一樣:簡單的給你的樂趣更大。
面前擺了一塊牛油和一袋切成厚片的法棍,拿了一隻吃布丁用的甜品匙切牛油塗麵包。牛油新出雪櫃,仍然堅強;鐵匙從縱面一刮而下,一片薄薄的凝脂沿著匙邊打轉積累成一朵朵刨花,看起來既像木工作坊裡的刨刀花,又教人想到捲成一坨的煙三文魚。把牛油花嫁接到麵包片上,咬一口;再一朵花再一口。沒有塗完整片再吃的道理。比較喜歡冷的法國麵包,帶韌的好咀嚼,烤的通透反而不美。我對一口咬下去會碎得亂七八糟的東西都沒有好感。
吃的悶了,想起雪櫃裡有瓶死蒜蓉。叫它死蒜蓉是因為它和街總工聯差不多,骨氣都完蛋了。蒜頭預先都碎好泡在食用酸和油裡頭,生蒜的脾氣一點不剩。半夜不是抱怨的時候,差的比沒有好。法棍塗了牛油,放上一點蒜泥,廚櫃裡還有parsley碎,撒一點就好。小煎鍋熱好,法棍面朝下,極慢火去煎。乾了再加一朵牛油花。心情好的話兩面都如法泡製,時間以不焦為限。
煎的蒜蓉包,比烤的更好。因為只有表面脆,裡面仍是我喜愛的香軟。煎好的面包上碟時要側面接地,因為水蒸氣仍然在揮發,平放就會在包和碟中間凝結、冒汗。
說了這麼多,其實只有三樣原料。簡單不是很好嗎?
2 comments:
我喜欢吃烤面包,马来西亚叫Roti Bakar。当面包烤到巧克力色的时候,涂上一层牛油和kaya 配上一杯温咖啡,就是最高享受。
係呀..我超中意食kaya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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