龍頭下的小愚頭


傳說中,一個不大也不小的景點對本地攝影愛好者非常關心,當同好者三五相約入內拍攝期間,時有人員上前問候,並以「唔知你會唔會將相片用作商業用途」為由「堅持護送」有關人仕離場。其措辭之詩意與手法之親切,在旅遊界實在罕有。當然了,景點乃免費開放,若是來者是外地遊客自然有數可維,日進斗金;若然魚貫入場者都是光看不買,只拍「生活照」的馬交街坊,真係血本無歸,喊都無謂。被「勸退」者多作無奈狀離場,鮮有大鬧理論者(由此又可見馬交人真是馬交都忍得到)。
精采的是,某港客早前在該處獵影,相同橋段又上演。而可惡的是,此君稍有文化,薄通法規;於是一氣之下告將到主管旅遊之衙門去了,理由是「沒有明文規定之下禁止進行合理旅遊行為」,而且「在場其他拍攝之外/內地遊客又未被干涉」,明顯親疏有別。不知哪位工作人員不長眼,把大香港貴客錯認作本地土炮,出言干預,真陰功也。可是衙門交涉也不得要領,某不大不小景點一慨以「私人地方」為由開脫,真有「外交設施視同外國領土,不受本國法律干涉」的氣慨。真不知此景點老闆祖述何族,突厥、摩爾抑或匈奴,得如此驃駻口風。小城在龍頭產業盛世之下有此一倒米愚頭,還敢自翎「最雞旅遊點」,可謂奇葩也。

奉勸本地區攝友,模仿圖中男士取景姿勢,或偶作大呼小喝之類動靜,或有助蒙混過關。萬幸萬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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