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'm a Blue Canary

我是一隻夢想藍色的金絲鳥

我夢想是永遠虛無飄渺

我們像找到地圖的海盜

卻掘不到那奇珍異寶

--《花月良宵》的插曲

E-3總算現身

是時候開始存錢了

R頭

  • Paradise for All每天都有一個來自澳洲的讀者,是誰呢?
  • 我告訴歐拔王我現在「孤家寡人」,看來他誤會我意思了。
  • 今天是威尼斯人開幕的日子,無論結果如何,澳門已經沒有回頭路了。而澳門人,應該要分清「財團成功」和「澳人成功」的分別。

貪心表

要是有天能回愛字開頭那地方,有些事一定要和豬儀去做的:



  • 現場看一次愛丁堡打比

  • 去Royal Botanic Garden、Holyrood、Castle...

  • 找大笨牛拍照



我自己要做的:



  • 多喝幾瓶IRN-BRU

  • 還有Caledonian 80/-、Deuchars IPA....

反高潮

E-3腳步聲愈來愈近,本來等這麼久應該是非常高興。原來準備說甚麼都要買下來,忽然又覺得有種寂寥的氣氛。OM用家等了太久、想得太多,幾年的期盼加起來恐怕新機擔當不起。
正在看《矽眼》,不錯;心想不如弄台SD10改成EF mount算了。

八月份第一佳音

慈幼中學足球場,早前因為籃球場改鋪PU地工程而要封閉(他鋪地我封閉,有無搞錯?);現已重開,可以繼續練波。

我家鋁窗想不開

晚上剛跳樓了,毫無先兆,甚麼話都沒留下。
同住十幾年,這樣不作一聲就走了太不像話;可能也有它的苦衷,孤獨罷我想。大家有空一定要多關心家裡的鋁窗,和階由家庭做起嘛。

烤布丁


和薯仔派材料差不多,薯仔換成白麵包,鹽和胡椒變作糖及葡萄乾。


唔得閒理大家,我食埋佢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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哼,不來就算 !


我自己吃完一盤薯仔批。
馬玲薯切片水煮後撈起,牛油塗滿烤盤底,鋪滿一層薯片撒上鹽及黑胡椒調味。一層薯片一層調味如此類推。雞蛋數隻加忌廉打均,淋滿排好的薯片上,面上再加些少牛油及蒜粒。丟入烤箱三十分鐘,表面微焦即可。烤對了香氣會告訴你的鼻子。
超高鹽、高脂的comfort food,吃完再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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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說肉燥

趙德記麵家在風順堂開了分店。因為就近學校,也要兼賣飯品;牛腩飯雞扒飯之類屬順手拈來,問題不大。居然也賣起肉燥飯來,還畫了張卡通海報貼在門口招徠,心想既然走高調應有水準,便試食去了。
上桌一看就不妙,吃一口已經可以宣判。三大病曰:「稀」、「鹹」、「瘦」!
稀者,汁水不夠濃。我猜老闆不捨得下料,但又要有汁水充撐場面,便有此一「和稀泥」。其實沒有甚麼料可下,就是醬油和糖罷了。這個也要省說不過去。可是老闆又畫蛇添足加了一把馬玲薯片,搞甚麼鬼啊?
鹹者,沒下糖也。煮肉燥,糖應該不要錢的拼命放,爆紅蔥時放一匙,煮豬肉時放三匙,試味時通常再要補一匙。趙德記的汁只有鹹沒有甜味,一是糖少放;二是紅蔥或洋蔥不夠。洋蔥是便宜貨,切碎下鍋一爆,香氣甜味全都有,煮爛以後也會使醬汁有濃郁質感。老闆一念之差少下一個洋蔥,全線崩潰。
瘦者,無油水也。再說一遍口訣:「好吃的肉燥,惟肥肉與紅蔥矣。」肉不肥就完蛋了。
總而言之,趙德記肉燥飯之死,殉於「客路」。怕客人不喜歡肥、怕台式甜口味不習慣、怕汁太濃嚇親人…………不如專心做牛腩飯好了。我對老闆說:「小泉居的魯肉飯不好吃可以原諒,因為那是全餐廳最便宜的飯;你的肉燥飯和雞扒菜飯同價,我的要求就要高一些了。材料都是很便宜,多放也不虧錢,少放就差很遠。」老闆聽了唯唯諾諾,不知道聽進去沒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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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管人家的事,我煮的還是最好吃(這不是我吹牛,有眾口為證)。今天又煮了一鍋,棄紅蔥改用洋蔥。證實了之前我的想法:洋蔥與紅蔥基本上效果一樣,而且洋蔥剝和切都容易。秘訣是切細一點,爆透一些(因洋蔥比紅蔥肉厚)。坊間食譜通常教你把洋蔥粒「煮至透明變軟」就成,大謬。變軟以後再收細火慢熬,不時翻動注意火候不要弄焦。至洋蔥轉成金黃色軟趴趴一堆「焦糖化洋蔥(caramelized onion)」是也(其實這兒沒有真正的焦糖化,不過俗稱如此)。這時那種香氣,直教你罵三字經,罵食譜誤人。這寶物煮肉燥、意大利粉肉醬俱一絕;美國人用來夾熱狗漢堡,亦妙。

好朋友-便條夾子

喜歡的就喜歡,說起來沒甚麼道理;就這麼一個便條夾也可以入選我倆「好朋友」之列。
DAISO賣$10的小玩意(DAISO本名大創,我叫成「大傻」),白鋼簡練造形,加上利用鋼珠自身重力夾持便條的設計很討我歡心。這是少數隨我一起去蘇格蘭的物件,就是我的Adidas手套也沒此殊榮。
小鋼夾在我和豬儀一段不平凡的旅程,一起經歷幸福和辛苦。我想把這段時期叫做「第一共和」,因為真有那種「of, by, for」的意味。現在夾子和我的一部份記憶一起,留在了愛丁堡。
我確信一定會有第二共和。貪心一點再許個願,希望不用像法國捱到第五共和才有長治久安吧!

私家好朋友-Adidas X-Tenso Replique

所謂「好朋友」,通常是我倆生活中的小物品好幫手。這次自私點說些自個兒的。 我喜歡足球是眾所周知的事,豬儀說「你係去踢波就會準時。」說過很多遍,踢球守門員是身不由己;要打前鋒沒速度,要做後衛缺技術,守龍門站著就好。況且守龍員生命周期長,老一點沒關係,肥一些不要緊;正合適做終生愛好。
守門怎能沒有手套?試過「篤魚蛋」的話你就知道手套重要。「篤魚蛋」本是籃球術語,手指被球打到受傷也。這在足球場上也會發生,當然是守門員較常遇上了。說來應該是「魚蛋篤你」,因為是球打到手。另外接球可以是很痛,尤其有些腿部發育太盛的球員,球球要命,有手套緩衝一下可以多接幾球。
阿姐汪明荃說:「平野無好」,買手套也是一樣。最初在舊工人球場與「沙地阿伯」過招,用棉紗造的勞工手套,兩塊一雙。效果嘛……聊勝於無。於是升級到葡幣$99的專用手套,包保護是好了點,但手感還是不佳。主因是剪裁太簡陋,手指部份是四片縫合呈四方筒的形狀,誰的手指是長四方形的?這樣一來手感就完蛋了。掌心部份的乳膠層不貼服,球打到手上感覺遲滯。在時間就是生命的球場上,這種「保護」隨是倒過來要你的命。整體全不透氣,用幾回就奇臭無比,任你怎麼洗都沒辦法。基本上$200以下的貨色都是如此。
誰都知道「貴的比較好」,再貴的都有,而你的錢有限,問題是你該/能買多貴。我不會談五六百塊以上的產品,那些是專業球員用的。不是沒用過,只是有點太貴。按我的情形,約大半年用破一雙手套(你的情況視乎你的使用習慣/頻率與「怎樣才算破」的主觀標準而不同),一雙花兩三百塊算是平衡點了。


各位觀眾注意看嘍,主角出現了。上圖是Adidas的X-Tenso Replique,賣$250。中上價的手套一般偏厚以保護雙手,靠科學剪裁和較佳材料加強密貼和手感。我不喜歡很厚的手套,用在小型足球場上太誇張,而且「街場」不需要如此重度保護。這款X-Tenso Replique不是用仿皮革物料製造,手背部份的聚酯樹脂纖維(Polyester)透氣和密貼度都比同級品高很多,甚至可以用來擦汗!手掌的乳膠不再是一整片,按人體工學分割成小塊,手指關節位留有虛位,在手掌運動時仍保持貼服。手指背面的膠粒據說有助「打手槌」之用,我沒有感覺出來(或者打人比較痛罷!)

Replique給我的整體感覺「輕」、「貼」、「可靠」。要挑的話可能亮橘色太高調了。從三年前起我一直用這款,至今共買了三雙,最怕的是將來要絕版買不到。

希望Adidas公關部看到這篇,念我硬銷有功,趕快給我終生贊助吧!

實際使用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