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手寫我口

不知不覺,原來自己的blog大都是打著地道的廣州腔。有話即長,無話即短,很多事情的上文下理、前提背景都給省略掉。怪不得grid姐說除非認識我很久,否則不會看的懂。
看的許小姐一頭霧水,mea culpa, mea culpa, mea máxima culpa.(我罪,我罪,我的重罪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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